超市外换购处现游商卖仿冒品 律师:商场有责任
导读:
A超市内凭购物小票加现金换取物品的摊位上,摆满了钙中钙、京都念庵堂等山寨商品。本报记者朱嘉磊摄
前天,本报接到市民申女士举报,她在A换购处的一个摊位换购了多盒商品,经仔细对比发现,这些商品与正品“外表酷似”,疑为“山寨版”。A方面称,游商私自在此促销,门店负有监管不力责任,现已将该摊位清除,并向顾客致歉。
>>顾客举报 换购处现山寨商品
前天,申女士前往A木樨园店购物,看到超市入口正举行换购活动,商品价格都很便宜。“我想是超市搞的活动肯定没有问题。”随后,她花140元换购了五件商品。“回家后发现,商品都是高仿的,比如京都念慈庵的枇杷膏竟是‘京都念庵堂’。”
当天上午,记者在该门店看到,总服务台与超市入口之间为换购处。其中申女士所说的摊位紧挨总服务台。
该摊位促销员称,这些商品之所以卖这么便宜是因为促销,只有持超市购物小票换购才能享受优惠。其间,仍有顾客到此换购商品。
记者询问超市销售人员,对方称:“买保健品别去门口,那是私人的摊位,商品是山寨的,并非超市的正品。”
>>记者调查 A承认负有责任
记者注意到,申女士换购的“京都念庵堂”枇杷膏标注的授权生产商为江西B药业有限公司。B药业的工作人员皮女士在电话中称:“目前为止我们没授权生产过这种产品,我们自己都没生产枇杷膏,也不可能给他加工。产品是假的,我们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A总公司副总经理王女士称,经调查,顾客申女士反映情况属实,但这个摊位的促销活动跟A没有任何关系。王女士称,该促销摊位为游商,私自在A店外促销,门店没有及时发现并清理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对此,向顾客致歉。同时,公司已责成保安部将之清理出门店50米以外。
■律师观点
侵权问题商场有连带关系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密认为,促销摊位所售商品极易使消费者与正牌商品发生混淆,产生误解,涉嫌侵犯正牌驰名商标的合法权益。促销员在销售的过程中误导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并且,销售的产品质量问题很可能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A在此问题上,有连带关系,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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