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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程序中的开庭通知与延期申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8 22:09:51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中的开庭通知与延期申请编者河南青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振夏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2、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中的
开庭通知与延期申请
编者 河南青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振夏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2、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
3、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河南青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振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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