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2007年度受理外省案件数量显著增多
导读:
据统计,截至2007年11月底,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来自广东省外的案件己达总受案量的十分之一以上,比去年同期显著增多。并且,在这些案件中,各种纠纷类型均有涵盖。这标志着广州仲裁委员会己经冲出区域限制,在全国的仲裁大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007-1824号案的申请人为西安某公司,当被问及为何会在合同中约定广州仲裁委员会时,它的委托代理人说:“我们订立的是资产收购合同,标的额达800多万,这样的纠纷要交给经验丰富,管理完善的大仲裁机构才能放心,相信广州仲裁委员会有实力妥善解决我们的纠纷。”2007-370号案的申请人则是来自哈尔滨的谭先生,作为自然人,千里迢迢到广州来仲裁,办案成本是否太高。他回答说,我的案子虽然不大,但标的也有十几万,只要纠纷能快速公正地得到解决,一点路途费用根本不算什么。来自江苏省的某大型集团公司,已经在广州仲裁委解决了十几起纠纷,当事人双方都是焦急而来,满意而归,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表示,他们要将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中都加上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条款。作为大型集团公司,他们的客户遍及海内外,所涉及的纠纷也常是标的额巨大,案情复杂的经济类纠纷。广州仲裁委员会这样一流的仲裁机构是他们经过慎重比较分析之后做出的选择,实践证明他们的选择是正确的。
无地域限制,是仲裁这种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之一,同时对于仲裁机构本身的发展来说也是一种挑战。成立十二年来,广州仲裁委员会不断地开拓创新,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它创办的中国商事仲裁网于2007年开通了在线仲裁模式,希望能为全国各地及至全世界范围内的当事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低廉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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