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大陆海事仲裁研讨会在港成功举办
导读:
由香港海商法协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香港和大陆海事仲裁研讨会于2007年10月29日在香港举办。香港航运界、律师行的五十多名代表出席。会议由香港高等法院王世英海事大法官主持。
研讨会上半场是大陆海事仲裁专题,海仲副秘书长陈波介绍了大陆法律对仲裁条款的规定和司法审判情况,特别提及法院对提单仲裁条款和代位求偿仲裁有效的判决;海仲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全面介绍了大陆海事仲裁的新发展情况,重点介绍了上海海事调解中心成功解决海事碰撞争议的经验;海仲仲裁员、中华律协海商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黄顺刚律师以经办的伦敦仲裁和海仲仲裁案件为例,作了中英海事仲裁比较的发言,他认为,海仲和香港仲裁具有很大优势,亚洲地区的经济发展必将逐渐形成就近仲裁的趋势;敬海律师事务所赵淑洲律师就劳氏救助合同和海仲救助合同作了比较,认为海仲的条款很有特色。在下办场香港海事仲裁专题的研讨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主席白乐天律师、著名海商法专家杨良宜先生、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陶荣先生和英士律师行刘瑞仪律师从香港仲裁立法改革、香港仲裁的发展与展望,以及香港海事仲裁的实务问题等多方面介绍和探讨香港的海事仲裁。
八名会发言者都表达了进一步加强香港和大陆海事仲裁的联系与合作,共同为建设亚洲地区海事仲裁中心而努力的愿望。香港《大公报》记者作了专题采访。本次研讨会紧凑、高效给与会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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