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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府办发布关于新余仲裁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6 19:18:49 人浏览

导读: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新余仲裁委员会换届的通知,通知原文转载如下: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发挥仲裁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新余仲裁委员会章程》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新余仲裁委员会换届的通知,通知原文转载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发挥仲裁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新余仲裁委员会章程》和国法〔1998〕27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新余仲裁委员会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届新余仲裁委员会公告成立的时间为2009年2月9日。

  二、第四届新余仲裁委员会由何萍高、周明华、欧阳嵩、萧飞云、刘燕萍(女)、黄火生、杨峰、彭水明、费占江、徐国建、任光明、张草根组成,何萍高为仲裁委员会主任,周明华、欧阳嵩、萧飞云为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张草根兼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负责仲裁委日常工作。

  三、第四届新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由新余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聘任。

  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对新余仲裁委员会换届各项工作的协调和服务。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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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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