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反悔怎么办?
导读: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要反悔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获得从轻处理,黄明荣与死者家属签订了调解协议,而事后,黄明荣却以签协议时受胁迫为由拒绝履行。死者家属多方索要未果后,一纸诉状将黄明荣告上法庭,要求其按还款协议赔偿93000元。1月17日,南通市如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黄明荣按约履行。
2005年11月8日,黄明荣驾驶其私有的微型普通客车碰撞同向行驶的孙军,致孙军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当日黄明荣给付孙军家属1万元。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作出黄明荣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孙军家属从保险公司获得5万元赔偿。2006年1月25日,孙军家属与黄明荣及其家人订立还款协议,约定孙家的总损失为19.4万元,考虑到黄家的经济状况同意赔偿17万元,扣除已赔偿的6万元,黄明荣于2006年1月26日还3.5万元,其余款项在2008年底前分期给付完毕,并约定如不履行还款计划,孙家有权全额起诉黄明荣。2006年8月10日如皋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明荣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黄明荣给付孙家赔偿款1.7万元。
如皋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明荣驾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未能确保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致孙军死亡,黄明荣对孙军的法定继承人在事故中的损失应予赔偿。事故发生后,双方自愿达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明确了黄家的赔偿责任及履行期限,且已按协议履行了部分义务,黄明荣现提出协议是受胁迫而达成的并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信。故对孙家要求黄明荣按协议履行赔偿义务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据此,如皋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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