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免除
导读: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证审验未合格、依法应当进行体检的未按期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的理赔查勘人员都要对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进行拍照,如果你的驾驶证按规定需要审验的,还要对体检证明进行拍照,很多人不理解,其实这就是此事故是否赔偿的证据。 有些司机不了解上述第二款规定,出险以后还理气直壮地对保险公司的定损员说:我的驾驶证丢失了正在补办或者说是前天出点事被扣了。殊不知,这等于自己承认此次事故不用保险公司赔偿了。这时候,保险公司的定损员应该不动声色地写一个问询表,然后让司机签字,其后果是司机很快就会接到拒赔通知书。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新办理的驾驶证实习期是六个月,在前六个月中,以上车辆是严禁驾驶的。如果发生保险事故,虽然有证,也要拒赔。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这句话的内涵是很多的:车辆停驶中被人私自开走;车辆被盗抢使用;被保险人雇佣的司机擅自借出。以上这种情况,虽然出险时,驾驶员也有合格的驾驶证,但也不属于保险责任。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一般的犯罪行为很好界定,特殊情况比如,有的车辆投保以后,从事走私香烟、走私私盐等活动,被执法机关追赶,逃窜中出险,这种情况,有经验的查勘员对于这种情况马上都能感觉出来,希望昊恩理赔查勘人员一定多学习免赔知识,增强职业敏感性。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我们应该注意一句话“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一般客户认为车辆没有脱离现场不应该视为逃离现场,这是错误的理解。我们可以这样想:人的生存是最为重要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该抢救受害人员,司机撞人后逃离现场,司机都不应该首先救人吗? (九)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出租车和营业客车不是人人都可以开的,出租车是营业性客车之一,发生保险事故时,驾驶员必须要有“上岗资格证”才可以得到赔偿。 (十)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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