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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导致吞咽功能损害、障碍,其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4 20:46:19 人浏览

导读:

一级: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二级: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三级:颈部损伤致: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一级: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

  二级: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

  三级:

  颈部损伤致: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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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级:

  颈部损伤致: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

  五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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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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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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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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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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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级:

  颈部损伤致: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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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内容为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吞咽功能受到损害、障碍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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