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
导读:
我父亲是否还享有人身保险的权利,能否获得厂方的人身赔偿?
我父亲原为意见私营企业的工人,2002年九月份在一次出差送货过程中不幸于车祸,造成又推截肢,左腿严重受伤,至今仍在家休养。厂房所用车是东北的,是过责任主要在本车,事故在交警处理时,扯住赔偿四万元现金和议长十万元的借条。厂房则没有付够基本的医疗费便撒手不管,无奈我们只好于2003年六月份在仲裁立案。但直到今天还没有仲裁结果。厂方认为我们已经获得车主的赔偿(主要是指那十万元欠条),厂方便没有责任再给予我父亲任何赔偿。仲裁也是一次为理由,不能决定我父亲是否应获得厂房的赔偿?
并且厂房没有给职工如人身保险,请问我父亲是否还享有人身保险的权利,是否能获得厂方的人身赔偿,对于仲裁说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断定赔偿方法的说法,我们该如何做,怎样才能尽快结案,让我们这个普通的农民之家早日解脱?
无论获得谁的帮助,都致以诚挚的谢意!
你的父亲在工作中受伤,依法应当按照工伤处理,但受伤的原因是发生交通事故,并且交警也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page]
根据你说的情况,交通事故已经赔偿了,那么企业就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我认为你现在需要提起的不是劳动争议而是应当以借条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肇事者给予赔偿,如果赔偿的金额不足的,不足的部分可以由企业来承担!
你可以要求厂方对你父亲进行赔偿,因为这是工伤,应按我国劳动法规进行赔偿。同时,你可以申请对肇事另一方强制执行尚未付的款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沈先生如往常一样,将他的普利马面包车停在了国联大厦门口,但这次却不能象往常一样开走了,因为他的车被一个黄色的大铁夹子牢牢锁住了,外边还有几个大盖帽守株待兔般地等
有驾就有险,开车上路就要有承担的心理准备。一旦出现事故怎么办?别慌!在情绪上要保持冷静,避免争执;在行动上应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处理。以下举出了几大处理要点,希望能
一、深圳2013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1、总损失最少可以在对方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不论责,超过部分按责任赔偿50%。不过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赔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