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责车主直接找承保公司索赔
导读:
车主李小姐的私家车停在餐饮店门口被撞了,肇事司机却玩起了失踪,李小姐折腾了近半年还是没能拿到赔款。今后,这样的难题将有望得到解决。记者昨日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发布《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如果投保人的车辆发生了在车损险理赔范围内的事故,且责任一方怠慢理赔时,无责车主可先找自家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而在此之前,无责方一般是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
“钱虽然不是很多,但心里不舒服。”李小姐放在包里的维修单据已经揉搓得发皱,肇事者跑了,600多元的修车费就一直拖着。李小姐告诉记者,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负全责,肇事方先是承诺负担李小姐的维修费用,接着称自己已投保,让李小姐直接去找保险公司理赔,随后便玩起了失踪。最后,李小姐只好自行垫款修车。
重庆市保监局人士称,重庆部分保险公司正在进行代位求偿的探索,即无责车主先找自己保险公司理赔。我市一家大型财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启动代位求偿不仅会增加保险公司的人力成本,在实际操作中也有困难。如果对方车主买了车险,那么代位求偿就更容易执行;如果对方车主没有购买保险,理赔难度将增大,毕竟保险公司也未必能从全责车主处拿到赔款。
对于代位求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局,《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完善车险代位求偿的标准和流程。这项制度一旦实施,无责车主将可以先向自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征求意见稿》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查勘,积极协助获取能够说明事故经过、界定事故责任、确认当事人身份、证明损失情况的有关资料。被保险人向公司申请赔付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签署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之间在理赔方面存在争议的,不得影响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名词解释
代位求偿: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通俗地说,就是无责方将对有责方的追偿权,转给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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