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狗属事故 保险公司赔偿
导读:
2006年9月20日,被告甄文涛驾驶货车将原告丁汉文价值8000元的德国长毛牧羊犬轧死,该货车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原告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认为犬类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的财产范围,保险公司对车辆在道路上造成的犬类损失不应赔偿。
沛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畜力车)、行人、乘车人、高速公路的通行作了规定,但没有对动物通行作出规定。然而,饲养的动物属于具体的人或单位进行饲养、管理,属于自然人或单位所有的财产,机动车与动物在道路上发生事故,责任方应当是机动车方和动物的饲养或管理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所以交通事故造成饲养的动物损害时,应当对饲养动物的所有人进行赔偿,被告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一)同向刮蹭交通事故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着重参考的证据。然而,对于汽车撞对狗等宠物,属不属于交通事故?责任又如何划分?覃女士驾驶轿车欲驶出小区,不巧小车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