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案例 > 其他交通案例 > 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余某交通事故案当庭调解并付款

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余某交通事故案当庭调解并付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5 14:22:30 人浏览

导读:

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余某交通事故案当庭调解并付款2010年12月,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余某交通事故案经过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的审理,当事人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肇事者当庭支付了赔偿款4000元。2010年的10月的上午,风和日丽,余某乘坐男友曾某骑
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余某交通事故案当庭调解并付款
  2010年12月,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余某交通事故案经过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的审理,当事人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肇事者当庭支付了赔偿款4000元。
  2010年的10月的上午,风和日丽,余某乘坐男友曾某骑的电动车在上班的途中,由于肇事者开汽车门时没观察后方,致使余某及其男友摔伤,事故责任认定机动车一方为全责,但是肇事者看余某及其男友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就一走了之。无奈余某只得与其男友相互搀扶着去医院治疗,经过半个月的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但是肇事者始终不出面解决此事,无奈曾某找到了同为信阳人的郑州律师朱军,最终通过起诉,余某及曾某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