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副行长驾车撞人后找人顶罪被起诉
导读:
今年8月17日下午2时许,温县人李天成骑着电动车经过县城太极表大转盘处时,突然被一辆黑色桑塔纳从后面撞倒在地,不省人事,桑塔纳迅速逃离现场。
过路群众很快报警,并提供了肇事桑塔纳车牌号:豫H89011。一男青年骑摩托车追赶时,肇事司机还透过车窗扔出500元钱。不久又有群众报警称,在一家幼儿园门口发现肇事的桑塔纳,司机50岁左右,戴眼镜。经了解,该车为某银行温县支行公车。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李天成的家属确认肇事司机是“某银行温县支行副行长李明军”。但第二天到县交警大队投案的却是李明军的侄子、21岁的该行司机李俊哲。民警问是否替人顶罪,李俊哲当即否认。
12月3日,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称,他们接到肇事司机李明军找人顶罪的举报后,暗中展开了深入调查,最终李明军迫于各种压力,于9月20日向警方投案。目前,李明军已取保候审。
据李天成的女儿李璐介绍,“由于父亲脑组织严重挫裂伤,左侧大脑已被切除三分之二,剩余三分之一也因缺血坏死;右侧大脑近三分之一出现了脑梗塞。出事至今,父亲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全靠药物维持生命,目前已花去医疗费12万多元。肇事方支付7万多元医疗费后拒绝再支付”。
12月3日,记者从温县检察院获悉,李明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起诉至温县人民法院,该案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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