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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律师使用伪造的委托书 法院向律所发出司法建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4 22:42:09 人浏览

导读:

没有与自己的当事人见过面,却向法庭出示了当事人给自己的“委托书”,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时候,查出两名代理律师使用伪造的授权委托书,并就此向这两名律师所在的律所发出司法建议。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中,北京市一
没有与自己的当事人见过面,却向法庭出示了当事人给自己的“委托书”,近日,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时候,查出两名代理律师使用伪造的授权委托书,并就此向这两名律师所在的律所发出司法建议。

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中,北京市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某、程某以被告张某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出庭应诉。但经过询问,法官发现被告张某现正在劳动教养。为更清楚地了解案情,承办法官特意到张某所在的教养所向其核实有关情况。然而在劳教所的张某表示自己从未委托律师,且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不是其本人所签,更没有与律师见过面。承办法官认为程某、李某两名律师擅自以代理人的身份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严重违反了诉讼程序,干扰了司法秩序。据此,昌平法院向程某、李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发出司法建议,对上述的行为提出批评,并希望该所严格规范其所律师的民事诉讼行为。

程某、李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收到司法建议后进行了回函,致以歉意,表示决定给予程某、李某严肃批评,并引以为戒,完善代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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