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超速货车压死骑车学生
导读:
2006年4月25日清晨,11岁的晓辉从家中出门,像往常一样骑上自行车准备到附近的学校上学。出门后,图方便的晓辉迅速将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这时,恰好遇上朱某驾驶的超载且超速行驶的货车。朱某为避让晓辉致使货车侧翻,货箱紧紧压在来不及喊一声的晓辉身上。
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晓辉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查明,朱某的车向第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5万元。事故发生后,朱某请求在场群众报警并随后投案自首,其家属向被害人家属支付5.5万元。鉴于朱某的自首等情节,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
暑寒假期常常是青少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家长要做好监护工作,并以身作则,让孩子在文明、安全的环境中成长。据分析,青少年遭遇车祸的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种:
穿行马路的时候我行我素,不走人行横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马路上,车速相对来说比较快,不走人行横道将会加大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车辆临近时横穿马路,或在车缝中穿行。这样的方式非常危险,与车辆距离太近,万一驾驶员没有留神,刹车不及,就会酿成事故。另外,在车缝中穿行也不利于意外发生时的有效避让。
骑自行车与机动车抢道,在马路上相互追逐。青少年天性好动,尤其是男孩子喜欢在马路上追打玩闹,这时候往往会放松警惕,对周围的车况路况降低注意力。同时,对追逐中的自行车,机动车驾驶员无法判断其行驶线路,容易引发事故。
在马路上溜旱冰。青少年有一定的虚荣心,喜欢耍帅耍酷,在马路上溜旱冰,作出种种惊险动作吸引行人眼球的不在少数,有的甚至溜旱冰去上学。这是非常危险的举动,如果喜欢溜旱冰,最好选择在空旷、平整的广场上。
在公交站台候车时玩耍、相互推搡。乘公交车等车的同学往往喜欢嬉笑打闹,如果不小心跌出站台,恰好又逢公交车进站,很容易会被车撞倒,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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