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惹事端保险公司获追偿
导读: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驾驶员由于未取得驾驶资格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赔偿交通事故伤者医疗费1万元后,追偿该笔垫付款获得法院支持。
2008年4月17日,无锡某公司驾驶员杜某无证驾驶拖拉机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坐人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杜某无照驾驶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由于拖拉机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在杨某向无锡某公司及保险公司等主张医疗费后,法院依法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杨某医疗费1万元。保险公司在赔付1万元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无锡某公司支付保险公司已赔付的1万元款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论无证驾驶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引言:笔者最近代理了一个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
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要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无论是在理论研讨还是审判实务中,这都是颇具争议的一个问题。笔者个人认为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道路
2008年10月27日,小郭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将购买的一辆昌河面包车向该保险公司投保了司乘险。2009年1月10日,小郭投保的面包车由小刘无证驾驶,在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