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遭最终难逃法网判赔18万余元
导读:
2007年11月5日20时48分许,正在徐州市延平路散步的严小小被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撞伤,摩托车驾驶人遂将严小小送至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严小小颅脑损伤,且一直昏迷。令人气愤的是,摩托车驾驶人看到严小小伤情严重,竟然不辞而别,逃之夭夭。为救治严小小,其家人花费了巨额医疗费,但因摩托车驾驶人逃逸,这笔巨额费用很可能难以索回。
为严小小治疗的医院获悉肇事者逃逸的情况后,马上调看了医院当时的录像,希望能从中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以帮助严小小找到肇事者。让人欣慰的是,摩托车驾驶人逃逸时恰被探头拍下,家人遂请求公安机关协查,后经知情人举报,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很快,公安机关认定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陈某对严小小家人提出的赔偿请求不予认同,于是严小小向法院提起诉讼。
5月21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陈某驾驶摩托车将原告严小小撞伤,经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负全部责任,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严小小各项损失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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