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
导读:
盗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
【案情】
2004年7月9日上午12时许,原告何某某驾驶一辆摩托车由西往东行至红旗路小学门口时,与一辆摩托车迎面相撞,两摩托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肇事摩托车司机弃车逃逸,原告受伤被过路人送往医院治疗。经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肇事摩托车司机肇事逃逸,应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肇事摩托车车主为孔某某,他在交通事故当日上午8时许发现摩托车丢失后就立即报了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尚未破案。原告何某某头部严重受伤,先后两次入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58,442.40元。原告在找不到肇事车辆驾驶人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请求由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孔某某承担他的医疗费。孔某某认为偷车人造成的交通事故,与自己没有关系,不应由自己承担受害人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受损害是交通肇事所致,由于肇事者逃逸,应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对于原告所受人身损害,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摩托车所有人孔某某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车辆的丢失不负责任,车辆丢失后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于已经脱离了所有人的支配,所有人不应承担责任。判决依法驳回原告何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只要机动车所有人已经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驾驶员的责任,如在下车时拉下手制动,关好车门,拔下钥匙,就已经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应要求车辆所有人为了防盗花费过量的成本,毕竟被盗与否是十分不确定的事件,为预防此不可测事件花费过量的费用,过度谨慎,往往是徒劳无益的,是一种社会有效资源的浪费。
因此,只要所有人已经尽到了法律规定的适当注意义务,就应认为其对车辆被盗的意外事件没有责任。车辆被盗后,已经脱离了所有人的有效控制,这时车辆发生的交通肇事行为,再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失法律的公平。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提示】
车辆所有人对被盗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106条
法律快车交通事故栏目组温馨提示,以下内容或许对你有用: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细则、2010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page],也可以在栏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寻找相关知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也就是机动车的投保人)有权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索赔时需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保护现场,其次通知保险公司,最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根据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如无责任、部分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办能否“私了”要看情况以下情况可以“私了”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清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