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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民警酒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判刑3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0 15:15:58 人浏览

导读:

本报开封讯近日,开封市公安局工业派出所民警崔奇酒后交通肇事致人身死一案(本报曾报道)一审有果,被告人崔奇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公诉机关金明区检察院查明:2007年11月19日晚8时,崔奇醉酒驾车行至开封市汴京大道与劳动路交叉口东50米处,

本报开封讯近日,开封市公安局工业派出所民警崔奇酒后交通肇事致人身死一案(本报曾报道)一审有果,被告人崔奇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公诉机关金明区检察院查明:2007年11月19日晚8时,崔奇醉酒驾车行至开封市汴京大道与劳动路交叉口东50米处,将由北向南过马路的行人冯秀梅和吕军石夫妇撞飞,造成冯秀梅经抢救无效死亡、吕军石重伤的交通事故



经开封市交警支队认定,崔奇负事故全部责任。

  据了解,原被告双方就此案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依照协议,崔奇支付受害方赔偿金共计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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