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藏暗处被撞 车主被判负全责
导读:
将车停在自家门前的空地上,谁知一个两岁小孩悄悄钻进了车身与墙壁之间20多厘米的间隙中。车主开车前未留意到,不幸将小孩撞伤。这种情况下,家属是否因监护不力而要承担责任呢?近日,市第二法院判决车主负全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小孩藏身暗处被车撞
今年4月14日,丘先生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回到大朗镇的住所,准备回出租屋内取些货物。像往常一样,他将车停在了门前的一块空地上。车的一侧紧靠一堵墙壁,之间仅有20多厘米的距离。
停车时,丘先生发现隔壁的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孩正在车前方的空地上独自玩耍,对此丘先生并没有在意。大约10分钟后,丘先生从屋内回到车上驾车起步。出于习惯,出车前的他对车辆前后看了看,并没有发现异常,于是开车前行。
然而,缓缓行驶不足一米时,丘先生便感觉有异物阻挡车辆前进,他赶紧下车查看个究竟。这一看可不得了,原本在前方玩耍的两岁小孩,居然躺在了车辆的右侧后轮旁,显然已被车撞倒!听到小孩的哭喊声,小孩的母亲赶紧跑了过来,众人一起将小孩送往了医院抢救。
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有争议
事发后,丘先生十分懊悔,在启动车辆前他还曾特意检查了周围的环境。“前后都看过,就车身右边没看,因为右边有水泥挡墙,我的车放得比较贴近水泥挡墙,只有20多厘米,所以没想到会有小孩在那里玩。”
所幸的是,小孩并无生命危险,经诊断为肺部出血、肋骨骨折及多处挫伤。小孩在医院住院治疗了两个多月,共花费两万多元的医疗费。由于丘先生之前买有相关交强险,因此保险公司支付了1万元,剩余的小孩家属支付了9508元,丘先生支付了4000元。
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查,认定丘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对此丘先生存在异议,他认为自己没有违规驾车,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小孩。此外,小孩的家属在监护上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为此拒绝支付医疗费用。今年5月,小孩家属起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丘先生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肇事司机负全责
法院认为,事故地点所在的空地是村内居民进出房屋的必经之地。该空地并非机动车专用行驶路段,机动车驾驶人在此地段停车或启动车辆时,应当高度注意,全面查看车辆周围情况,回避危险发生。事故发生时受伤小孩不满两周岁,并不具备相当的危险预见能力,同时平时也常常在该地段玩耍。对于丘先生来说,启动机动车前,没有全面查看车辆周围情况,更没有全面排除危险发生,违反了安全文明驾驶的注意义务,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丘先生主张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但没能提供相关证据。根据交警部门的询问笔录可知,事故发生时小孩正在家门前空地上玩耍,由于该地并非机动车专用行驶路段,从客观上评判,监护人具有预测到上述环境中因机动车碰撞而遭受人身伤害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当时监护人对小孩进行严格的人身看管并不必要。同时小孩始终处在监护人的视线或声响接收范围内,在事故发生后,监护人马上赶到了事故现场,因此监护人在看管上没有存在重大过错。
最终法院判定,被告丘先生需赔偿原告医疗费9508元。丘先生未上诉,此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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