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 雇员在履行职务中负交通事故全责

雇员在履行职务中负交通事故全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8 00:33:47 人浏览

导读:

在本案所涉的交通事故发生于2008年,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的车主为武汉某某中心,该中心所聘请的司机在驾驶该车过程中肇事,并负该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因对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受害者向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肇事司机、车主单位,及该车

  在本案所涉的交通事故发生于2008年,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的车主为武汉某某中心,该中心所聘请的司机在驾驶该车过程中肇事,并负该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因对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受害者向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肇事司机、车主单位,及该车的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法律快车网交通事故栏目组的代理意见,认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区分事故责任,先于赔偿;对于尚未得到赔偿的部分,由事故车辆的车主、及肇事司机的雇主——武汉某某中心予以赔偿;肇事司机系某某中心的雇员,因其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因此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肇事司机应与该车的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