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导读:
某公司职工王某驾驶一无牌摩托车在下班回家途中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小型面包车相撞后受伤。交警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某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与他人相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后王某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认定王某之伤不属于工伤。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意见分歧
经开庭审理后,对王某之伤是否属于工伤,有二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之伤应属于工伤。其理由是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刘某就是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无论其在事故中负什么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
第二种意见,虽然《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该条例第16条同时对工伤认定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为工伤。在此案中,关键要看王某所受之伤是否属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外,均按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章第27条第2项规定:“无驾驶证的人、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本案中王某所受之伤同时受到以上两部条例的调整,交警部门已经认定王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也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故王某的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王某之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