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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追究驾驶人考试员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1 03:36:42 人浏览

导读:

省交警总队决定从6月10日至7月10日,开展县级市(镇)交通秩序管理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各地交警部门将积极开展县级市(镇)城区内交通组织、停车管理、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相关道路工程设计改造工作,针对县级市(镇)道路特点,对车辆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

  省交警总队决定从6月10日至7月10日,开展县级市(镇)交通秩序管理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各地交警部门将积极开展县级市(镇)城区内交通组织、停车管理、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相关道路工程设计改造工作,针对县级市(镇)道路特点,对车辆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无牌无证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对农用机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集中整治大货车违法行为

  整治本辖区在籍大型货车到报废年限应报废而没有报废的车辆。整治大型货车违法加装改型没有得到恢复原状的车辆。整治外地驻在本辖区大型运输车辆应到本地登记而没有登记的车辆。治理大型货车安全源头管理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和挂靠合同安全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整治道路上大型货车各种危害安全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货车超载、超限治理。

  开展客运隐患专项检查

  开展客运隐患整治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六项内容:一是加强各部门协调,重点加大市、县两级推动力度工作情况;二是加强路面管控,重点落实省道、县道通行的客运车辆“六必查”制度情况;三是加强源头管理,重点是车辆管理所教育整顿情况;四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重点落实文明交通进企业的工作要求情况;五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六是加强监管制度研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情况。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实行“责任倒查制度”

  整顿期间,省交警总队每个月对机动车管理工作和驾驶人考试及大厅业务受理等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凡发现的违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网上通报并送所属单位公安局长,对违规责任人先期调离,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即:凡发生死亡三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要对事故车辆查验员、驾驶人考试员进行责任倒查。负有责任的,一律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另外,还将严把五个“一律”制度,即:检测站违规检验车辆的一律撤销资格;驾校在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一律停止受理考试;民警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按“九个严禁”从重处理;驾驶人考试不规范的车辆管理所一律停止考试业务;县级车辆管理所违规办理业务,管理混乱的一律收回业务办理权限。

  据了解,醉驾定罪标准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检验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应认定为醉酒驾车。办理醉驾案件时,检验机构必须具备合法检验资质。查处过程要录音、录像,留取视听资料及其他当事人或证人的旁证材料。[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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