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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交通事故之我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1 08:31:20 人浏览

导读:

据公安部交管局通报,仅去年五一期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3起,造成96人死亡,147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4.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4.5%。其中小型客车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主体,小型客车发生特大事故八起,造成34人

据公安部交管局通报,仅去年”五一”期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3起,造成96人死亡,147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4.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4.5%。其中小型客车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主体,小型客车发生特大事故八起,造成34人死亡,28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35%、35%、19%;交通违章仍是造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仅超速、超载这两种违章导致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五起,造成25人死亡,16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22%,29%,11%。车祸为何防不胜防,而且危害程度越来越大,除了驾驶员、行人、车辆违章所致外,笔者认为还有以下更深层次的原因:

  一、现行的交通管理体制束缚了交通管理事业发展。随着道路交通事业飞速成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对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人财物的大流通,使得交通管理时间性明显增强,动态管理特别突出,车辆和驾驶员不断增多,信息数据量增大;再之,当前封闭式静态管理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颁布于1988年,沿袭至今,面对日益复杂变化着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至今没有得到有效的修改、补充、完善。如道路交通事故勘查处理中,定点治疗、维修等,是剥夺了事故当事人的民事权;处理权力过于集中,交警独自承担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等处理事宜,缺乏监督难免有失公正,易产生滥用职权。单纯的巡逻、纠章、教育、罚款、警示等被动的交通管理模式,已远远不适应时代需要,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体制,对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已显得束手无策,防不胜防。面对入世,加快路面执勤、事故处理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通过加强管理来体现服务水平,再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来促进管理,从而确立管理、服务、质量等高效益的新理念。这就要求进一步提高民警队伍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建立公开、公正、统一、开放的管理新机制,达到预防的减少交通事故目的。

  二、运输行业监管不力,是直接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当前客运市场管理存在混乱,如对车辆的检验和驾驶员的审验把关不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又如一些客运车辆场站只收费不管理,以致站外有站,车辆满街跑,从业人员为争抢旅客,你追我赶险象环生,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引发交通事故。运输行业的无序发展也引发了不正当的竞争。随着运输市场的开放,私家车成为个体运输主体,正由城区扩展到乡村,车辆类型日趋复杂,虽然方便了一些交通需求者,但安全隐患日益突出。自从独家统领运输线路的局面被打破,个体运输车队与国营运输企业,个体与个体之间,并驾齐驱,明争暗斗互相争抢客源的现象屡禁不止,而一些职能部门盲目增设线路,随意增加车辆,导致客源与运力严重不协调。车主要想挣钱见效益,首先一条就是提高载客率,降低营运成本,争抢客源,一些职能部门对运输行业监管不严,导致了严重安全隐患存在,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到了”拨苗助长”的作用。
   三、交警部门对农用运输车管理显得力不从心。由于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居多,随着道路交通事业日益发展,广大农村农民从事车辆运输的从业人员越来越多,农用车辆也在猛增,由于农用车辆和驾驶员长期盘居在边远乡镇,好似散兵游勇,使乡镇一度成为交通管理盲区。另一方面,农用运输车违章载客现象屡禁不止,也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农用车和其驾驶员的管理由于体制不明,事权不分,农机部门越权管理,出现了管理上混乱和漏洞,让从事农用车载客的从业人员钻了空子,由于不安全因素存在交通事故随时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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