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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多少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21:06:05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根据情节的大小,有重大交通事故和一般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我们都会在交警的主持下处理一些问题,如果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没有马上解决,后因为有其他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多少天?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

  交通事故根据情节的大小,有重大交通事故和一般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我们都会在交警的主持下处理一些问题,如果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没有马上解决,后因为有其他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多少天?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

  一、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多少天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 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重大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

  1、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如果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没有住院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多少天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交通事故需要有长时间,对于后续问题的解决也是有影响的,比如我们在有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后,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求某一方进行相关费用的赔偿。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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