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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新法 切实解决当事人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31 00:51:26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的公平处理一直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也是交管工作的热点和难点。现在交警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在工作中大力推行新便民服务措施,实现办案全过程的阳光作业,解决了当事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拉近了警民关系,提高了

  交通事故的公平处理一直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也是交管工作的“热点”和“难点”。现在交警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在工作中大力推行新便民服务措施,实现办案全过程的“阳光作业”,解决了当事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拉近了警民关系,提高了交通事故的结案率。

  “透明公开五大项”

  一是公开办案民警身份。将妥善处理交通事故、公开办案民警身份作为规范执法的首要突破口,制定了严格规范的公开办法。同时,办案民警在开始处理交通事故时,向事故当事人发放《便民联系卡》,告知事故办案民警的姓名、警号、职务、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办公场所及被扣车辆停放处等事项。

  二是公开办案程序。为了进一步规范民警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执法程序,将整个事故处理工作的执法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以流水作业图表的形式公布于众,让群众看后能明白事故处理案件的运转规则,便于事故当事人乃至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三是公开法律法规。采取设立固定公告栏的方式,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对交通肇事处罚条款等法规公布于众,便于事故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群众学法守法,监督办案民警的执法活动。

  四是公开事故认定。公开事故认定的有关内容,让群众有更大的知情权,不仅有助于执法公正,还便于群众对事故认定不满意、有异议的案件及时提出民事诉讼。

  五是公开处罚标准。将交通肇事行为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以公布栏的形式向群众公开,便于群众监督,工作中做到对每一起事故肇事者的处罚决定都经过会议研究,按照规定实施处罚数额。

  “主动解决三大项”

  一是主动当好“宣传员”。在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民警主动地为当事人宣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事故民警办案纪律,为当事人解惑答疑,使当事人提高了法律意识。

  二是主动聘请监督员。在事故调解时,办案民警邀请事故处理监督员,请监督员对事故调解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了事故调解的公正性,提高了结案率。

  三是主动进行回访。交通事故结案后,对重大交通事故的亲属及致残、家庭困难事故的当事人主动进行回访,虚心听取他们对办案民警及事故处理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事故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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