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车主注意事项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保持良好心理状态,正确处理事故,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立即停车
凡是发生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债市后逃跑,甚至置伤亡人员或国家财产不顾,是十分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继不人道和违反社会公德的恶劣行为,其结果只会受到法纪的加重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立即抢救伤员和物资
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因为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重要。即便抛开道德因素,但从利益角度看,致人死亡是很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死亡赔偿金比残疾赔偿金高很多,没有伤残比伤残赔偿少得多。因此,尽最大可能对伤者进行救治,就是对责任方利益的保护。
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进行抢救。如果受伤者伤势较轻,可暂留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如果伤势较重,应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靠近失去的还可以拨打120电话。在抢送伤员的同时,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用白灰、石头、绳索等物将伤员倒位描出;其次,用手机或照相机拍下现场照片,以保留证据;第三,寻找愿意做证的见证人,留下对方联系方式。如一时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救治,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若无人伤亡,应迅速抢救物资和车辆。
3.保护原始事故现场
保护现场对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了解事故情况、正确处理事故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现场保护的内容有: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德痕迹,刹车拖痕,血迹以及其他散落物品。如果有车辆通行确实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4.现场急救
交通事故发生时,轻者造成皮破血流,重者肢残骨折,甚至死亡。因此,及时正确的院前急救,能挽救许多生命,能防止伤情恶化,减轻疼痛,预防并发症和残症的并发。急救的基本方法是止血、包扎、固定、搬动和心肺复苏。
5.及时报案
再去爱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亲自或者委托他人向肇事点下去干干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报告内容有:肇事时间、地点、报告人和姓名、地址肇事车辆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等。交警到达现场后,一切听从交警指挥并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和分析等。
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在交警安插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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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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