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上诉及注意事项
导读:
交通事故案件上诉及注意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任何当事人只要不服从一审判决,就可以提出上诉,上诉是法律给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程序性权利。对于上诉,要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1、要注意上诉的期间。所谓上诉期间,就是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情况下,提出上述的时间区间。很多当事人对上诉比较犹豫,考虑到的情况比较多,往往是在决定要起诉的时候,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间已经错过了,错过了时间,就是错过了上诉的权利。对于法律规定的从送达之日起的10日或者15日内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开始的日期,不计算在期间内。也就是从送达文书签收的第二日开始计算10日或15日。上诉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上诉期间届满的日期。上诉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如果上诉状是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2、书写上诉状。上诉状的格式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形式,具体写法可以参看本书附录中的格式化。
3、上诉费的预交。对于上诉案件,上诉人要预交诉讼费的。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当事人收到法院通知后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申请缓交、免交、减交上诉费,或者缓交、免交、减交上诉费未获批准,按照撤诉处理。对于财产案件提起诉讼的,按照不服一审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诉讼受理费。因此,交通事故案件一审上诉的当事人,只要交纳不服一审部分的诉讼费。例如,按照生活实例中的情况,一审焦某按照38万的诉讼请求标准交纳诉讼费,一审法院支持了18万,二审实际上只需要交纳按照20万上诉请求标准计算的诉讼费。生活实例中,焦某仍然对案件所有判决不服,实际上是不明智的,可以同意一审对于支持的部分的判决,对于没有支持的部分上诉,这样就不需要交纳按照38万诉讼请求标准计算的诉讼费。
4、参加二审审理。对于二审审理的程序问题,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对于二审的判决结果为:维持原判决、依法改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法院调解结案对于二审维持原判、改判、调解结案的,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但当事人对发回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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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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