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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滞纳金收取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01:09:19 人浏览

导读:

现如今,交通日益发达。人们出行更多选择轿车,导致道路上车流量不断增加。因而,交通事故的频发也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也成为一种社会难题。那么交通事故违法的滞纳金需要到哪里去缴纳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违法滞纳金收取部门的具体关系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现如今,交通日益发达。人们出行更多选择轿车,导致道路上车流量不断增加。因而,交通事故的频发也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也成为一种社会难题。那么交通事故违法的滞纳金需要到哪里去缴纳呢? 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违法滞纳金收取部门的具体关系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违法滞纳金收取部门

  当事人如对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可持收到的《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去收款银行缴款即可完清手续;如对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可持收到的《交通违法告知书》去处罚决定单位查询。

  二、什么时候交交通罚款滞纳金

  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了。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你在车辆年检前去交警机关接受处理,然后持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超过15日之后也收滞纳金。 简单说就是现场违章15日内必须处理,否则就有滞纳金。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只要不去交警机关处理无任何滞纳金,接受处理后15日不交罚款就有滞纳金了。

  三、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1、滞纳金不能超罚款

  105号令增加了对加处罚款总额上限的规定,解决高额“滞纳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

  105号令借鉴了《行政强制法(草案)》的立法精神,第52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 得超出罚款数额”。

  2、异地违章信息将转入本地

  近年来,许多车主在异地违章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并未将违章信息转至车辆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公安部105号令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新规定。此次修 改,在违法信息的审核、录入、消除、转递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在违法处理中的作用,解决因转递不及时影响机动车所有 人、驾驶人办理车管业务的问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违法滞纳金收取部门的全部内容。了解了有关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法规常识,有利于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缴纳滞纳金遵循法律流程。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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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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