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8年交通事故损害最新标准
导读:
河北省2008年交通事故损害最新标准
河北省关于交通事故损害的计算标准,往往在每年的6月份左右由河北省公安厅出台。而实际上,在每年的1月底或者3月份两个时间段,河北省都会由省政府出台上一年的国民经济形势发布或由省统计局出台上一年统计公报。
实际上在每年的1月底关于交通事故损害的数据都已经出台,准备起诉的当事人一定切记适用最新的数据来主张。
以2008年公布的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90.5元,对比适用2007年公布的2006年此类数据10305元,假设一个城镇居民死亡,所主张的死亡赔偿金一项:最新数字233810元,比适用旧数字206100元,整整多出27710元。由此可以看出最新数据的作用甚大。
在此将2008年1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的相关2007年国民经济形势数据在此摘录: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90.5元,比上年增长13.4%;
农民人均纯收入4293.4元,比上年增长12.9%;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235元,比上年增长12.1%;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86.8元,比上年增长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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