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药氏犯罪案落幕
导读:
5月17日发生在东河区的一起因醉驾导致一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昨日下午,肇事者贾某某已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据悉,这是我市首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立案的醉驾肇事者。
据东河区交管大队副大队长王喜平介绍,目前贾某某被看押在东河区公安分局看守所,如果最终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等待他的最少是10年刑期。据介绍,自“醉驾入刑”5月1日实施以来,东河区交管大队已查处了5起醉驾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刑八”修正案出台以后,交通肇事罪又派生出危险驾驶罪,该罪不以发生严重危害后果为前提,只要有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客观危险存在即可构成危险驾驶罪。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