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两个月有两次车祸致人死亡被判刑
导读:
两个月内居然引发两场车祸,当发生第一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被取保候审后,河南省卢氏县范里镇村民王建亮依旧在时隔一个月后再次不守交通规则再出事,又致人死亡,2011年4月,经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建亮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0年10月14日,王建亮驾驶中型货车在209国道卢氏县城南以坝代路路段高速行驶,与同方向的摩托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王建亮投案后,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15万余元,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被取保候审。
同年11月20日,王建亮驾驶上次肇事的中型货车,在上次肇事的路段超车时,再次高速行驶,因未与前方的同方向摩托车保持安全距离而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经鉴定,王建亮对两次高速行驶引发的车祸均负主要责任。王建亮赔偿第二次车祸受害人家属损失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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