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高额罚款 超载大货猛撞执法车
导读:
3月25日下午14时,福山区交通稽查大队五中队在沈海高速南侧辅道小陈家村口处进行检查时发现,鲁F23XXX半挂重型大货车,装载大量水泥
管桩涉嫌超限超载,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检查,然而该车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撞向停在路边的执法车,人为造成交通事故,转换处罚方式。
两车“亲密接触”,直接导致执法车辆严重受损,后备箱凹陷、玻璃破碎,所幸无人员伤亡。而大货车“伤势”较轻,仅保险杠和右侧大灯受损。事故发生后,大货车司机宫某坚持“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没看见”为由,要求公安交警部门介入,以交通事故处理方式进行事故判定。
据介绍,自2010年以来,福山区类似事件发生多起。“以前,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判定完后,出事车辆直接被拉走进行维修,从而躲过了交通部门对于超载的处罚。”福山区交通稽查大队大队长孙茂森说,超载罚款处罚额度高,且可以视超限率高低进行处罚,而交通事故处罚相对较轻,还有保险公司做“后盾”。因此,部分严重违章车辆为逃避交通部门高额处罚,采用人为制造轻微交通事故的方式,转换处罚方式。
为杜绝借交通事故逃避交通部门处罚的类似事件发生,该大队积极同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宫某沟通,在交通事故处理后,以擅自超限运输和超限车辆冲卡逃避检查对该车进行查扣,经过磅检测该车超限率为100%以上,按照规定,将对其处罚500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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