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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怎成简单交通事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7 14:52:23 人浏览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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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显是一宗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警却判为简单交通事故!”昨日,市民张小姐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质疑交警部门执法不公。而交警部门称,需按程序调查清楚,15日之内给明确答复。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市交警局梅观大队时,当事人张小姐已经在二楼的中队长室向接访的中队长叙述当时发生的情况:6月17日晚上10时左右,张小姐驾驶自己的奥迪车在梅林关民乐加油站附近直行,忽然,一辆面包车违规越过隔离线斜行过来,后尾蹭上了张小姐车子的前保险杆,张小姐连忙下车查看,而面包车司机林某也下了车,并说:“大姐,对不起,我的车子死火了!”张小姐顾不上和他搭话,低下头去看自己车子保险杆的损坏情况。就在这时,林某突然发动面包车,加速往市区方向行驶。张小姐看对方逃跑,也发动车子追了上去,为了避免撞伤梅林关口的路人,张小姐的车子撞上了路边的路墩,右边的轮毂和门边损坏严重。所幸的是,在星河丹堤对面的路边将林某的面包车截停。连续两次的碰撞,张小姐身上出现13处不同程度的伤痕。
  截停面包车后,由于张小姐的手机没电了,于是给了林某10元钱,借林某的手机报了警。梅观大队的民警吕警官随后赶到现场,勘察现场后,吕警官开具了两张简易事故处理单给张小姐,标明第一次事故林某负全责,第二次事故张小姐负全责。张小姐认为,这是一起明显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而吕警官却执意按简易程序处理,并且将肇事面包车放走,属于执法不公。张小姐拒绝在事故处理单据上签字,并一度和吕警官产生争执。
  梅观大队值班中队长详细听取了张小姐的反映后表示,由于事故是按简易程序处理的,有规定是不能强行扣车。当事双方留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和保险单据后,等结案后追讨赔偿。对于张小姐反映的情况,他们会进行详细的调查,按相关程序,先报大队,再报支队,15天内会有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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