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3名妇女散步被撞案 初步认定为酒后驾驶
导读:
记者今日从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证实,秦皇岛市发生的“3.23”交通肇事逃逸案中,两名已被抓获的肇事者被初步认定为酒后驾驶。
3月23日晚,秦皇岛海港区港城大街燕海东里小区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准备散步回家的3位妇女在过马路时,先被一辆轿车撞倒,随后又被另一辆轿车碾压。事故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一人后因重伤不治而亡。两辆轿车在肇事后均未停车,直接加速逃离现场。
案件发生后,技术人员通过肇事车留在现场的破碎大灯、保险杠等物品,初步确定其中一辆肇事车为银色“捷达”轿车。另一肇事车情况不明。随后,秦皇岛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全警投入到“3.23”案件的侦破工作中。民警们对报案人、事故现场群众反复进行调查走访,制作笔录。根据现场遗留碎片获取的嫌疑车辆信息对市区内汽车销售部分进行调查。同时联系媒体向社会发布案情、征求举报线索。
3月25日13时50分,根据排查,民警们找到了有重大嫌疑的第二辆肇事司机刘某某。在询问中,刘某某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26日晚22时30分,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第一辆肇事司机孙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并供认23日晚在港城大街燕海东里段驾车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据当地警方调查证实,第一辆肇事司机孙某某,于23日晚上在家喝了白酒后,驾车行至港城大街燕海东里路段时肇事后逃逸。第二辆肇事司机刘某某曾与朋友在酒店喝酒,驾车行至案发地点时意识模糊,曾感到好像碾轧过包裹一类的东西。
目前,刘某某与孙某某二人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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