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名事故处理员上岗
导读: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快处能力,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继制定实施《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强化简易程序交通事故快速处置工作规定》后,又出新举措,对事故处理岗位进行改革。
为提高道路交通快处能力,将事故处理大队原有的现场勘察和事故责任认定警力共48人调整到四个路面辖区大队,由各路面大队进行管理,规定各路面大队长为事故快处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强化简易程序交通事故快速处置工作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加强交通事故快处工作。
据介绍,此次事故处理岗位改革,不仅明确交通事故快处责任,而且增强了路面大队快处工作力量。改革后的事故处理大队保留原有的大队领导、内勤、档案管理员、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和重案追逃共18名警力,主要负责事故处理业务指导、事故数据统计与分析、快处快赔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以及死亡以上交通事故的处理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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