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违法那就不仅是道德谴责的事
导读:
17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15日至16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167起。
对于醉驾问题,似乎是一个可以说道的事情,而且是一些醉驾的人,好像是对于自己的行为,似乎是可以说情的,尽管现在的公众舆论对于即使是撞死四人伤及一人这样的恶性醉驾,都是可以讨论是否是应该初一死刑都有疑惑,那么醉驾所谓的“零容忍”实际上在执行的时候,还是让人感到法律法规的制约无力。因为现在既然是已经在法定层面,那么,对于现在所发生的醉驾,应该如何处理,那是仅仅用道德谴责和规劝的办法,是没有力度的。从以往的喝酒开车,让你先睡下醒醒酒,然后再开车上路,到现在拘留15天处理,这无疑是个进步,可是相对于致人于死命的醉驾行为而言,好像仅仅是用批评教育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是不行的。
其实,现在醉驾的另外一个处理方式是告知单位,或是对领导身份的告知纪检部门。如:浙江、广东要求对查出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有针对性采取的一些办法。如: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地结合本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集中警力加大对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在各主要路口设立执勤检查点,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或是用异地交换的方式来进行查处。如:辽宁、江苏等地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坚决杜绝说情风。这些方式,可都是公安机关从交通秩序的违规处罚的角度来进行的。而假如这样的一个行为,只是如此,而没有一个法律条文的处理依据,那么这不仅是需要公安部门投入大量的警力来解决的问题,而且靠突击整治,总是有一个疲劳期的,过了这两个月的紧锣密鼓之后,对醉驾问题,还是有可能再度重犯的。不过对于醉驾各地的一些办法也是很有力度的。
比如现在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人们注意到,这四个“一律”均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法定处罚上限。“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14日如是说。他同时称,此次全国性集中整治后,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仍将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实现常态化。
真正使得现在的集中整治实现常态化,还不是现在的雷霆手段,而是需要用法治措施使得人们不敢醉驾,而一旦醉驾出现问题,那将是使你自己无法承担的。也许那个时候,你不仅只是醉驾致人非命之后的大力讨伐,而是需要用严格的法律手段进行处理。也许这是一个期待,现在看来制止醉驾仅是你的道德良知的梦醒真得远远不够。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身上携带仙游县交通局副局长工作证,名片上又印着某投资集团总裁。昨日,有着双重身份的“麻龟”陈某强,在晋江高速出口处,被泉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民警查获。陈某强将面临
昨日(6日),三门县召开45交通事故新闻通报会,证实了肇事司机杨曙忠属醉酒驾驶,目前已被拘留。警方表示,杨曙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门县公安局刑侦
核心提示:2013醉驾什么情况下会入刑?《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酒醉酒驾驶营运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