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动态 > 交通事故引发纠纷,一方指称:“警察带人打了我老婆”

交通事故引发纠纷,一方指称:“警察带人打了我老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6 16:16:47 人浏览

导读:

本报讯(记者沈亚)7月22日,海陵区工业园的邹某向本报反映,他妻子与一女子撞车后,被对方警察丈夫带人打伤。邹某说,7月21日下午,他爱人陈某骑一辆电动车,从市区五一路向左拐向青年路时,与一辆从青年路右拐进入五一路、牌号为苏MS开头的小汽车相撞。邹某说,他
本报讯 (记者 沈亚)7月22日,海陵区工业园的邹某向本报反映,他妻子与一女子撞车后,被对方警察丈夫带人打伤。
邹某说,7月21日下午,他爱人陈某骑一辆电动车,从市区五一路向左拐向青年路时,与一辆从青年路右拐进入五一路、牌号为“苏MS”开头的小汽车相撞。
邹某说,他到达现场时,发现爱人裙子下摆破裂,露出里面的内裤。
不久,交警来到现场处理。
邹某说,正在这时,开来了两辆小汽车。前面车上下来三个人,后面车上下来两个人,他们身着便服。前面车下来的一男子问开小汽车女子“是不是她(陈某)撞的”?得到肯定答复后,另外两人上去就打陈某的嘴巴。
“他们打了我几下后,幸亏被处理事故的交警及时拦住。”陈某说。
事后,陈某自己到泰州市中医院进行了身体检查。该医院的病历上,写明了她身体上有多处外伤。
邹某说,他认识向开车女子问话的那个人,姓章,是公安海陵分局的一名警察。开车女子是章某的妻子。
邹某说,事发后,他要求章某带陈某到医院检查,但遭到拒绝。
记者与章某取得了电话联系。
章某说,那天,他和一个朋友正在一起玩。接到妻子电话后,就乘朋友的一辆汽车到了现场。“当时,我们只开了一辆汽车,就我和朋友两个人。”
章某说,他到现场后就和邹某商量处理事宜,说了几句话后,他就走掉了。“我们没有打人,也不知道有谁打人,我不清楚这件事情。”
章某说,陈某身上的伤痕,是两个女人撞车后相互厮打而成的,他妻子手臂上也有一道20多厘米长的血印。
事发时,现场有很多市民围观。目击者陈先生说,当时,他看到那个开小汽车的女子打了个电话后,不大一会儿,就开来两辆小汽车。车上下来五六个男子,其中两人不问青红皂白,上去就打了骑电动车的女子几个耳光。
事发时,市交巡警支队一大队交警蒋爱兵,正在现场处理这起交通事故
蒋爱兵说,当时他确实看到有人打了陈某,被他发现后及时制止了。但蒋爱兵不愿透露更多的情况。
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