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法规 > 交通法相关法规 > 人事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局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购买车、船、飞机票予以优待的通知

人事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局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购买车、船、飞机票予以优待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8 22:11:32 人浏览

导读:

根据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同意,1984年1月中组部、中宣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联合发出《优先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生活待遇的通知》,国家于1984、1986、1988年三次在全国选拔了二千五百多名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根据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同意,1984年1月中组部、中宣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联合发出《优先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生活待遇的通知》,国家于1984、1986、1988年三次在全国选拔了二千五百多名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这些专家多数都承担着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建设任务,外出工作或参加学术活动较多,由于目前交通运输比较紧张、购买车、船、飞机票十分困难。为了给这些专家创造一些方便条件,现对他们外出时购车、船、飞机票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经国家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外出工作或参加学术会议等,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颁发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证书》,在全国各地的火车站、汽车站、民航、水运码头售票处的记者购票窗口购票。没有记者购票窗口的车站、民航、水运码头售票处应采取措施,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先购买车、船、飞机票。

  二、全国各交通部门、各售票处应积极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提供方便,尽可能满足他们的购票要求。

  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不得将证书转借给他人购票。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