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法规 > 交通法其它 > 机动车年检新规解读

机动车年检新规解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9 10:30:13 人浏览

导读:

机动车年检新规是指由公安部发布的123号令。该新规细化了机动车年审的审验对象和期限,完善了审验措施,简化了身体条件证明手续,制定了按时年检的奖励措施,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一、机动...

  机动车年检新规是指由公安部发布的123号令。该新规细化了机动车年审的审验对象和期限,完善了审验措施,简化了身体条件证明手续,制定了按时年检的奖励措施,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机动车年检的对象和期限

  1.驾驶人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业务时接受年检。

  2.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3.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公安部124号令细化了机动车年审的审验对象和期限。规定了驾驶人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业务时接受审验。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二、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3.身体条件情况。

  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的情况。

  公安部124号令完善审验措施。规定持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三、按时年检的奖励

  持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年内没有记分的免于当年审验,不必参加法规等学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鼓励驾驶人安全守法驾驶。

  公安部124号令制定了奖励措施。规定持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年内没有记分的免于当年审验,不必参加法规等学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鼓励驾驶人安全守法驾驶。根据2011年数据测算,有4703万无违法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可以免于审验,占大中客货车驾驶人的76.95%。

  四、年检所需材料

  1.驾驶证副本原件

  2.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证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

  公安部124号令简化了身体条件证明手续。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但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