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免费政策
导读:
核心内容:湖北省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高速免费政策,即湖北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其中,武汉机场高速公路和武汉市城市路桥隧收费所涉道路暂不纳入免费通行范围。法律快车编辑在下文为您整理详细的政策内容,仅供参考。
湖北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免费方式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的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的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我省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我省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武汉机场高速公路和武汉市城市路桥隧收费所涉道路暂不纳入免费通行范围。
(四)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仍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对于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在入口发放通行卡,在出口时收卡免费放行。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应继续开通运行ETC专用车道,并通过ETC系统升级改造等方式,在确保ETC车辆不停车通过的同时,确保小型客车在免费期间驶离高速公路收费道口时显示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结合本路段重大节假日期间车辆通行特点,制定车辆通行方案,做好前期筹备,优化操作流程,加强收费站和收费公路服务设施运行管理,合理布置、并充分利用现有道口资源,有条件的应在收费广场左侧设置免费专用车道,引导车辆分类分道快速有序通行,确保收费站交通畅通有序。[page]
(二)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提前对车流形势进行调查分析,发布交通拥堵预警,引导车辆合理通行。加大对容易造成车辆拥堵的重要收费站口、进城路口等地的重点管控和巡查力度,及时疏导拥堵,确保道路顺畅。
(三)各地监察、纠风部门要加大对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我省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相关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到位。
(四)各地气象、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发布相关气象以及地质灾害信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引导群众驾驶车辆安全出行。
(五)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制定并完善重大节假日期间车辆出行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相互间信息共享的机制,加强联动。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针对的应对措施,确保公路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特别是对连接大中城市、景区、陵园、机场、客运站场、港口码头等车流量(客流量)集中、易发生交通拥堵的区域,要制定有效的疏导分流方案,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保障措施
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是国家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收费公路在重大节假日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利于降低公众假日出行成本。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以及建设“五个湖北”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筹划,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省人民政府成立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省气象局、省交投公司为成员单位的联合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加强对我省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职责细化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实施工作。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强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全面了解政策实施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和保障实施工作的平稳顺利推进,共同营造公路交通健康发展、道路安全畅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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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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