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向什么部门进行申请?同时还应提供什么证件?
导读: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必要时可转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协调。 (二)跨地(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三)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的,由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承运人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时,除提交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一)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二)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三)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四)车辆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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