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法规 > 交通法其它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不符合法定条件领取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问题请示的答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不符合法定条件领取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问题请示的答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03 15:56:56 人浏览

导读: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不符合法定条件领取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问题请示的答复(公交管〔1999〕254号)陕西省公安厅:你厅《关于不符合法定条件领取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问题的请示》(陕公明发〔1999〕12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申领驾驶证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不符合法定条件领取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问题请示的答复

(公交管〔1999〕254号)

陕西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不符合法定条件领取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问题的请示》(陕公明发〔1999〕12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申领驾驶证,申领人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于隐瞒真实年龄、采取欺骗手段骗领的驾驶证,应当认定为无效行政许可,视为无效驾驶证并予以注销。你厅请示中当事人初次申领驾驶证日期为1991年,年仅16岁,未达到当时的驾驶证管理法规《城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暂行办法》(1985年由公安部颁布)规定的年龄,因此,应视为无效驾驶证并予以注销。
                         1999年10月25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