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析酒后驾驶
导读:
专家解析酒后驾驶
中山大学刑法教授聂立泽认为,刑法是社会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到万不得已,能够不改变的尽量不要改变。他建议,即使考虑加入“醉酒驾驶罪”,在修改刑法之前也有做一次全国性的调查,看看醉酒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比例到底是多少。因为只有当比例很大,已经到了社会无法容忍的地步,行政法规处理不了了,才需要考虑修改刑法。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委员会主任张金鹏律师表示,相对国外而言,中国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程度较轻,现在刑法里没有相应的涵盖一些其他的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相关规定,这样造成一些司机酒后驾车而且持一种放任的态度。他认为是行政处罚,比较赞同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增加刑法当中的规定,将一些危险方法的行为引入刑法之中,更加有利地保持交通运输管理的安全。
社会声音
酒后驾驶,说到底只是个人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该如何处罚就如何处罚,非得把它和个人的工作考核及信用等级相联系,甚至“一票否决”文明单位的评比、文明城市的测评。难道从单纯交通违法的层面已管不住酒后驾驶了?
其实,酒后驾驶之所以依然大量存在,从处罚层面来说,对酒后驾驶,乃至其他各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在操作层面还很不规范,弹性很大,一些人靠关系就能轻松消去违章记录免予处罚,客观上造成了更多人的侥幸心理。
所以要严打酒后驾驶,首先应该从健全法规和加强执行力两个方面入手,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而不是一时的所谓专项整治行动。处罚只是一个方面,减少酒后驾驶,更应该重视教育、预防层面的工作。当然,各个城市情况不同,该办法未必具有普适性。从这个角度来说,在治理酒后驾驶现象中多一些人性化的创新并非不可能,而关键在于城市管理着是否愿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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