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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横冲直撞 被控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6 01:08:05 人浏览

导读:

中山司机彭某酒后驾车横冲直撞,先撞烂一辆小汽车,然后吊挂着该小汽车车主行驶百多米,把车主抛落地上,越线迎面撞上一辆摩托车,致使摩托车上两名乘客一死一重伤。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昨天,中山市中级人

  中山司机彭某酒后驾车横冲直撞,先撞烂一辆小汽车,然后吊挂着该小汽车车主行驶百多米,把车主抛落地上,越线迎面撞上一辆摩托车,致使摩托车上两名乘客一死一重伤。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昨天,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今年7月30日晚,彭某与朋友在一舞厅喝酒至次日凌晨1时多,当日凌晨4时许,彭某驾驶汽车回横栏镇,途经古镇六坊村倒车时,撞到陈某停放在路边的小汽车,陈某听到汽车报警器响后出来制止,彭某不顾陈某被吊挂在小汽车驾驶室门边,快速驾车往古镇古四村方向逃跑,陈某被拖行了近200米后被抛落在地。

  彭某再驾车越线逃跑,并将迎面驾驶摩托车的黄某等两人撞飞,造成一死一重伤。之后,彭某驾驶着汽车,撞向路边一间药店墙角,再掉头撞向一间音像店的铁闸门后才停下。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彭某以驾驶机动车辆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和严重财产损失,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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