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保险 > 交强险 > 车辆过户交强险合同变更过户与终止

车辆过户交强险合同变更过户与终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8 14:10:21 人浏览

导读:

经常碰到深圳二手车服务网买卖交易是车主经常要问保险交强险要怎么过户?要不要过户?看看下面的条例就知道了!合同变更与终止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

  经常碰到深圳二手车服务网买卖交易是车主经常要问保险交强险要怎么过户?要不要过户?看看下面的条例就知道了!

  合同变更与终止

  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险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时,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