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太保撞车“无责赔付”交强险理赔亟需统一规则
导读:
济南的王女士最近碰到一件烦心事,她的汽车在太平洋财险公司投了交强险及车损险、基本险不计免赔等险种,用她自己的话讲基本上是“全保”,但11月10日的一次轻微交通事故,她却没地方理赔,原因听起来很可笑,因为双方行人住院花了8000元,保险公司只给他1600元吗?还有,如果山东执行20%的比例,那山东车辆在外省或外省车辆在山东发生交通事故又如何处理呢?”
邹雷说,现在越来越多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类似王女士的案件会越来越多,一个案件可以由双方保险公司协商解决,但如果几十万案件都要协商解决,不仅客户麻烦,而且保险公司也要占用很大的人力、物力、时间。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统一一下规则。
山东保监局:
怎样对客户有利怎样解释
山东保监会负责客户信访投诉的张女士表示,交强险自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后,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了很多问题,保险公司和客户对此反应比较强烈。由于交强险本身规定的不十分详细,各家保险公司对它的解读也存在很大差异,山东保监局已将有关情况向中国保监会作了汇报。中国保险业协会最近将召开各保险公司总部探讨这一问题,并争取明细一下规则。
至于目前产生的个案问题,客户可以向山东保监局热线电话反映情况,由保监局负责协调。但总的原则是,“在条款不明确的情况下,怎样对保险客户有利怎样解释,不能因为保险公司有分歧就让客户自己承担损失。”具体到上面的案例,王女士可以向太保财险索赔320元的差额,也可以向人保财险索要,或者由两家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山东保险业协会:
下周召开会议研究交强险问题
“我们下周将召开会议,研究你提到的交强险问题,看各家保险公司之间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山东保险业协会分管车险的一位负责人说。据他介绍,到2008年7月1日后所有的车辆才能都有交强险,现在正处于过渡时期,有保了交强险的,有保了商业三者险的,还有什么都没保的,所以情况比较复杂。
据记者了解,目前交强险存在的主要问题还有:无责方不告诉有责方自己车辆有无交强险怎么办?国家道路交通救助基金没有成立,如何实施相关规定?保险无责垫付找不到合作医院怎么办?等等。
不管怎样,我们都期待着交强险理赔的统一细则能尽快出台,结束这种混乱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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