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交警认定不服怎么办
导读:
现在社会发展非常快速,一家有个车辆也不是常见的事情了。随着车辆的增多,也增加了不少的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就需要由交警队进行处理。但是有些车主对于交警队的处理方式表示不服,但是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下车祸对交警认定不服怎么办。
首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函内容的合理性虽有待商榷,但在未废止前仍得适用,据此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其次,交警进行交通事故认定不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的人身财产权利义务关系,即不是民事行为,同时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本身并不是犯罪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通过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来进行救济。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规定,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只能通过公安机关内部纠错机制进行救济,即申请复核。
1.不能逾期申请申请,如果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超过三日,不予受理;2.复核机关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可以提交给作出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可以提交给其上一级部门;3.复核以一次为限,不能重复要求复核。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车祸对交警认定不服怎么办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我们不服交警队提出的赔偿方案,那么就可以向人们法院进行起诉。但是如果对交警队处理的结果不满意,那么是不可以起诉的。若还有别的问题,也可以向法律快车的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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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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