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有交通事故诉讼被告资格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如果是比较轻微的交通事故的话,只要双方协商处理即可,但是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诉讼来处理的,那么哪些人有交通事故诉讼被告资格?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
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3、在道路上违章停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
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责任承担,按以下具体情况处理。
5、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是否属于挂靠关系的认定,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机动车的投保人、养路费用的支付人、机动车的实际受益人、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等因素综合判断。
6、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责任,应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各自过错的大小等因素确定。
法院规定的案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及:
起诉的被告:司机、车主、车辆挂靠单位、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三者险的保险公司。
证据的收集整理:原告身份证、户口本、被告个人身份信息(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事故认定书、车辆投保单、住院诊断证明、住院证、病历、出院证、误工损失证明、护理人员收入证明、医疗费票据。
赔偿项目:人身损害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经鉴定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死亡的,可能会追究司机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除了前述赔偿项目,还有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财产损失的:申请交警队委托估价公司作出估价意见书,交纳估计费、停车费、拖车费。
根据相关规定及证据,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以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
1、原告在交通事故律师的陪同下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2、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3、是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哪些人有交通事故诉讼被告资格”全部内容。如果已经到诉讼的阶段,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以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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