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酒后驾车 > 酒后驾车处罚 > 醉驾服刑主要干啥

醉驾服刑主要干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6 15:51:40 人浏览

导读:

如果喝酒进行驾车流程的话,恶魔被抓获后是要处于酒驾或者是醉驾行为,他的行为对于社会的治安严重影响,并且要进行相关的服刑流程,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醉驾服刑主要干啥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如果喝酒进行驾车流程的话,恶魔被抓获后是要处于酒驾或者是醉驾行为,他的行为对于社会的治安严重影响,并且要进行相关的服刑流程,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醉驾服刑主要干啥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醉驾服刑主要干啥

  1、醉驾坐牢在里面做什么,按法律规定,犯人每天都干什么,要根据每个罪犯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可以根据犯人的特长进行必要的劳动,同时要接受必要的法律常识教育。

  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2、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六十一条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第六十二条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

  第六十三条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六十四条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第六十五条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第六十六条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应当列入所在地区教育规划。监狱应当设立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必要的教育设施。

  第六十七条监狱应当组织罪犯开展适当的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六十八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二、累犯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由此可见,累犯的构成必须基于在法定期限内犯有法定的前后两罪这一犯罪事实,其法定的主观条件是前后两罪均为故意犯罪,刑罚条件是前后两罪应当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时间条件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新罪。累犯构成的主观条件、刑罚条件和时间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累犯是一种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

  累犯和一般犯罪人有所不同,它是在犯罪已经被判处刑罚后的再次故意犯罪,表明犯罪人具有较为严重的人身危险性。各国刑法都对累犯予以从重处罚,因此累犯是一种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六、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三、罪犯服刑期间发现漏罪该怎么处理

  移交犯罪地的司法机关处理,然后数罪并罚。

  留所服刑就是指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余罪在一年以下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时,不再送交监狱而由看守所代为监管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在我国,目前承担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犯人的劳改机关有五种:

  (1)监狱。即实行最严格管理,关押改造不宜从事监外活动的重大刑事犯的劳改场所。

  (2)劳动改造管教队。简称劳改队。即监管适宜在监外劳动的刑事犯的劳改场所。主要收押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刑期在一年以上不属于监狱收押范围的罪犯。

  (3)少年犯管教所。即监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年罪犯的劳改场所。

  (4)看守所。看守所主要是羁押未决犯的场所。但它亦可监管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便送往劳动改造管教队执行的罪犯。故而看守所亦属劳改机关之一。

  (5)拘役所。即监管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劳改场所。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醉驾服刑主要干啥问题的详细解答,在我国刑事期间,如果发生相关的漏罪,那么也会根据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进行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